上海东方财税服务公司是经财政局批准设立的财税代理咨询机构(许可证编号00055),持有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,是一家专门从事财务、税务代理、开发票咨询的代理服务机构。

本司成立于2003年, 是经上海市财政局核准资格、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专业从事代理记账、企业工商、会计、上海开发票、税务管理咨询服务的机构。公司拥有一批既熟练掌握会计核算要求,又精通税法的高素质从业人员,拥有一支勇于开拓、敢于创新、朝气蓬勃、团结高效、成熟稳定的工作团队,人员结构年轻化、知识化、专业化,每一位从业人员都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理论知识,有效地为您的企业解决做账、报税和企业登记、年检中遇到的各种问题;此外我们还聘有注册会计师、注册税务师、注册评估师担任公司顾问,为您进行税收策划,节省税务成本;开发票为您精打细算,节约财务费用;为您建立规范的财务控制制度,规避财务风险、管好用活企业资源,保障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。
我们本着“诚实守信、优质高效”的服务宗旨,始终坚持客户至上、以质量求信誉、以信誉求发展的经营理念,坚持独立、客观、公正、保密的原则。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、高效率、优质真诚服务。
东方秉承:“求实为本,以法为准,严谨执业,服务至诚”的经营信条,凭籍:“崇尚职业理性,提倡勤勉创新,鼓励团队精神,强调个人正直”的文化取向,依赖全体同仁的特有上海发票、经验和专业精神,先后与上海、福建、广西、海南、湖南、湖北、浙江、贵州、北京、天津、山东等省市建立起长期、稳固的业务合作关系,境外将立足于全国各地等地区,业务涉及全球是东方一致的追求。
我们的执业理念:创新服务、立信百年。
我们的执业原则:独立、客观、合法、守信。
我们的执业宗旨:质量第一、信誉第一、服务第一。
我们的执业方针:以质量求信誉、以信誉求发展。

东方业务范围:
①公司帐目进、出项有差额的。
②公司没有税务优惠政策而纳税偏高。
③对外销售商品而公司暂时未领正式发票的。
④采购时需要正式报销票据而供应商没有提供发票的。
⑤公司临时超出发票使用范围或限额,需要开具的。
⑥公司帐目进项与出项差额过大,需补充差额的。
⑦外出采购或公干而服务商没有提供可以报销发票的。
⑧其他涉税方面的业务。
如贵公司有发票方面的问题,欢迎来电或留言咨询.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!
本公司为了更好的确保客户的利益,可以送货上门,所有发票都可货到付款。
